团旗、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象征和标志,规范使用共青团的标志是对各级团组织的基本要求。2021年,团中央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团旗、团徽国家标准。自2021年10月以来,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先后4次针对省、市、县团的领导机关使用团旗、团徽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团组织提出了整改要求。截至2022年8月,仍有以下13个地方团委经去年底提醒以来未对其网络平台不规范使用团徽问题进行整改,现予以通报批评。
共青团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委(微博:共青团铁东区委)
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委(微博:宽城团区委)
共青团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委(微博:临江团委V 微信公众号:临江共青团)
共青团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委(微博:鸡西鸡东县共青团)
共青团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委(微博:长汀团县委)
共青团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委(微博:湖南衡阳珠晖区团委)
共青团广东省茂名市委(网站:茂名共青团)
共青团陕西省安康市委(微博:青春_安康 微信公众号:青春安康)
共青团甘肃省兰州市委(微信公众号:兰州共青团)
共青团甘肃省酒泉市委(微博:共青团酒泉市委员会)
共青团甘肃省庆阳市委(微博:庆阳共青团qygqt)
共青团青海省海东市委(微博:青海海东共青团)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委(微博:青春伊宁市)
各级团组织要共同维护共青团标识的规范性、统一性、严肃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和执行团旗、团徽国家标准,提高认识、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排查和日常监督,督促指导下级团组织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把从严治团的要求落在具体事情和日常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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