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党建带团建,推动县域共青团改革纵深发展
“未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两级团组织,配齐团干部并进行换届,扣0.5分”“不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每1个起扣0.5分”“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未明确专人分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未配齐专职共青团(少先队)干部并落实享受中层干部待遇,扣1分”......
近日,德江县考核工作委员会印发《德江县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试行)》等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方案,从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县直学校、县管国有企业、县级公立医院5个领域,把团建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明确党建带团建责任、团组织建设、团干部配备、工作经费保障等要求,并给予相应分值,为德江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今年5月,团中央印发了《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强调通过改革创新团干部选用、团组织设置和运行、团员教育管理、领导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推动改革不断向基层延伸。6月,德江县确定为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地区。
“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新时代党建带团建出新绩......是我们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下一步,团德江县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共青团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共青团工作新模式,从政治上、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上把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落细落实,努力交上一份合格满意的改革答卷。”团德江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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