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推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团各区(县)委,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团工委,市直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引导全市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根据《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9—202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推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推报集体须符合《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且按要求完成前期创建工作。
(二)科学确定全市青年文明号的组成结构,鼓励拓展新领域,推报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创建集体。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采用竞争性办法差额遴选推报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推报集体符合《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工作业绩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类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二)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务求实效,载体有形,氛围浓厚,青年参与广泛,具有社会影响,在服务本职工作、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集体自觉践行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具有创新活力,为促进本单位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自觉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行业评价和社会评价好。
(四)集体团组织健全,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组织自身工作活跃,并积极参与本行业、本地区团的重点工作。
(五)对在抗击新冠疫情、脱贫攻坚、抢险救灾、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重点推荐申报,不受归口原则限制。
(六)在2019—2020年期间,集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或集体、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推报。
三、评选范围
全市具有服务、生产、经营、科研、工程建设等具体职能的业务一线集体。
四、名额分配
根据《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新一届次命名的青年文明号命名的总数一般不超过下一层级青年文明号总数的10%”的规定,结合各区县团组织上一届组织创建情况对名额进行分配,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命名。
五、有关要求
(一)推荐申报。创建集体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铜仁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2)、事迹材料。
(二)坚持好中选优。各区(县)团委、市直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认真遴选,确保报送的集体好中选优。要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考察、征询意见等途径,全面了解集体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团建工作等情况,以及参与“青年文明号开放周”等相关活动的情况综合评选。推报团市委前,须将集体名单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区(县)团委、市直团委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初评,根据《2019—2020年度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于2021年4月18日(星期天)前,将集体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反映创建工作照片5张、视频、媒体报道等,含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或派驻纪检组出具的集体及集体成员无违纪情况证明材料,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由团市委统一征求)报团市委统战联络部(青年发展部)。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四)注重推报质量。各区(县)团委、市直团委要加强对推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进度把控,确保各项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按时报送。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推报工作,则视同放弃评选名额。推报工作完成后,不得再调换集体。
(五)注重综合考评。市级评选通过随机抽样进行实地考察、查阅台账、审核申报材料等方式方法对创建集体进行考评。
附件:1.2019—2020年度铜仁市青年文明号推报名额分配表
2.2019—2020年度铜仁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2019—2020年度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公示
联 系 人:瞿同、王闯
电 话:0856—3910624,15286778612,13765677992;
电子邮箱:trsztw@126.com
共青团铜仁市委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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